因失業后壓力過大,四川內江市隆昌女子李某產生輕生念頭。然而,她擔心自己死后,身患腦萎縮疾病、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前夫陳某給子女增加負擔,遂在準備輕生前將離婚后仍生活在一起的陳某勒死。

  去年7月,該案發生在隆昌城區。李某在勒死前夫后,跳水輕生未成。今年8月24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該案一審判決文書,李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庭審直播。↑庭審直播。

  擔心死后前夫給子女增加負擔

  勒死前夫后跳水自殺未果

  1969年出生的李某和陳某結婚多年,育有一兒一女,此前居住在隆昌城區。去年3月,夫妻倆離婚后,李某放心不下患腦萎縮、癲癇等疾病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陳某,兩人仍生活在一起。和他們生活在一起的,還有正在念書的兒子。

  案發前10天左右,在賓館上班的李某失業。“案發前,我找不到原來那種工作,我就絕望了。”在庭審中,李某稱,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因為自身也有疾病等原因,她干不了試過的超市等工作。

  李某還稱,案發前回家,她絕望了,很焦慮,無法入睡,進而產生輕生念頭。但她又擔心自己死后,共同生活的前夫生活不能自理,給子女增加負擔。她在庭審中說,把兒子留給女兒照顧,再把前夫留給女兒照顧,對女兒不公平,女兒承受不起。所以,她就想自己死之前,把前夫勒死。

  有了這樣的想法,去年7月14日凌晨,她從家中找出一根白色尼龍繩,走到陳某房間,將尼龍繩套在陳某脖頸上,將其勒死。當時,兒子并不在家。兒子兩天前和父親吵架后,去了姐姐家。

  勒死陳某后,李某向女兒發了一條“媽已死”的短信。隨后,她走出小區,跳進附近一打石凼欲自殺。但一陣子過后,她發現自己自殺未能成功,便爬了起來,返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