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正在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高速交警提供高速交警正在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高速交警提供

  面對酒精測試結果,該駕駛員主動承認因為和妻子吵架,心情不好在犍為喝了一瓶啤酒,隨后獨自帶著兒子從犍為上高速來樂山,剛下站就被查。隨后,民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告誡駕駛員自己不僅喝了酒還帶著小孩子,完全把生命當兒戲。駕駛員幡然醒悟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心悅誠服接受了處罰。

  22時30分左右,一輛黑色奔馳車駛出樂宜高速五通橋收費站時,車速異常,執勤民警上前要求其搖下車窗接受檢查,一股酒氣飄出車窗。遂立即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測量數據顯示為29毫克/100毫升,系飲酒駕駛。經詢問,駕駛員李某,29歲,成都人,在瀘州辦事后前往涼山州,出發前喝了點啤酒,抱著僥幸以為上了高速沒人會查車,結果在經過樂山境內時疏忽大意走錯方向,準備在五通橋收費站出站后掉頭,剛出站便被執勤民警查獲。

 高速交警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現場。高速交警提供 高速交警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現場。高速交警提供

  在天全收費站,一輛銀灰色雪佛蘭小型客車從地方道路緩緩駛入收費站。九大隊民警示意車輛靠邊接受檢查,駕駛員王某打開車窗的一瞬間,一股濃烈的酒味撲鼻而來,隨后民警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經檢測駕駛員王某的酒精含量為145毫克/100毫升,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員王某當晚在天全縣一飯店和朋友一起吃飯過節,期間喝了兩瓶啤酒和兩杯白酒,酒足飯飽后駕車出發準備回雅安,剛到天全收費站就被執勤高速民警查獲。

  無獨有偶,在成樂高速樂山站,一輛車從收費站緩緩駛出,民警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豈料該車未停車并快速轉入旁邊小路奪路而逃,未曾想轉入了死胡同,被民警當場抓獲。經對駕駛員舒某進行酒精檢測,結果為29.3毫克/100毫升,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此外,該分局還在樂自高速榮縣南收費站、蓉麗高速仁壽南收費站各查處一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據了解,在當晚的統一行動中,高速公安四分局出動警力170人次,現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1090起,其中飲酒駕駛5起、醉駕1起、超員載客10起、超速行駛121起、無證駕駛3起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