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

  醫生報案稱被騙

  全國多地受害者也相繼報案

  根據法院判決書,案發在兩年前,2018年8月3日,內江隆昌警方接到林某報警稱,他被一名自稱“張鍵”的男子騙了20余萬元。

  林某告訴民警,2016年10月,自稱在拉薩國安局上班的“張鍵”給她發來短信,感謝她治好了母親的病。在加上微信后,2016年底,“張鍵”以車內的包被偷,急需3.5萬元給女兒交舞蹈班等培訓費為由,找她借了3.5萬元。

  這次借錢,“張鍵”將身份證照片發給了林某,一周后也按約定還了款,這讓她覺得“張鍵”很講信用,是可交的朋友。

  2017年,“張鍵”又在微信上找到林某,以和妻子辦理離婚手續、公司資金短缺為由,找她多次借款20余萬元。盡管對方傳了“離婚證”,但林某不知道的是,“張鍵”早在2013年便已離婚,傳給她的離婚證也是假的。

  到了2018年,因大兒子想到成都讀初中,林某給“張鍵”說了此事。“張鍵”告訴她,自己認識成都一“高官”,可以幫忙解決,但需7萬元辦事費。但轉款后,幾個月都沒有辦好,她追問“張鍵”,才收到4萬元退款。

  林某將此事告知家人后,一家人便覺得被騙了。她通過西藏的朋友打聽還得知,“張鍵”根本就不在拉薩的政府部門上班,還在西藏到處騙錢。知道自己被騙后,她催促“張鍵”還錢,但對方還了部分便無力償還,仍欠她10多萬元。為此,她報了警。

  隆昌警方立案偵查后發現,“張鍵”本名曹某,內江市資中縣人,家住隆昌城區的他在全國多地有詐騙嫌疑。2019年四五月份,江蘇、重慶、拉薩、廣東、貴州等地的多名受害者也分別報案。

  自首

  騙了13人558萬

  用于打賞女主播和個人揮霍

  2019年5月6日,曹某到隆昌警方投案自首。經審訊,曹某對自己通過虛構事實取得受害人信任,詐騙四川、重慶、江蘇、西藏等地受害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后經隆昌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期間,曹某以其真名或以別名“張鍵”,結識林某、楊某某、鐘某某等13名被害人,先后謊稱自己在西藏報社或拉薩國安局、政法委等單位工作,以幫助被害人辦理子女就學、入伍當兵、爭取工程項目為由,騙取辦事的開支費、好處費、“借款”等共558萬余元。這些騙來的錢,均被他用于打賞火山視頻女主播和個人揮霍,至案發時無法歸還。

  這些受害人,有曹某看病認識的,有通過朋友認識的,有女兒的老師,也包括5名女主播。其中,女兒的老師被他謊稱公司有分紅和腿斷急需錢醫治為由,騙走10萬余元。而被曹某騙得最多的,是他同學的妹妹,他謊稱自己在拉薩政法委工作,虛構“西藏駐成都辦事處醫院改建項目”,騙鐘某某“投資款”271萬余元。

  曹某也供稱,他從林某、邢某某、鐘某某、王某某等人騙來的錢,基本都打賞給火山視頻的女主播了,還有一部分用于生活開支。

  而轉賬記錄等顯示,曹某的資金去向中,火山視頻有240萬余元,快手有14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