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直播間,四川內(nèi)江50多歲的男子曹某為女主播“瘋狂”刷禮物,甚至為一個女主播狂刷約80萬元,然后自稱“名下有幾家公司,住別墅、開跑車”,還想和女主播談戀愛。不僅如此,在贏得對方信任后,他還以借款為名,從5名女主播處騙取48萬余元。
曹某打賞女主播的錢,都是他騙來的。據(jù)法院判決書顯示,短短兩三年間,曹某謊稱在西藏報社或拉薩國安局、政法委等單位上班,以幫助辦理子女就學(xué)、入伍當(dāng)兵、爭取工程項目等為名行騙,共騙取13人558萬余元,其中包括從5名女主播處騙取的48萬余元。這些錢,他除了用來打賞女主播,其余的錢全用于個人揮霍。
8月25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公開了曹某的一審判決書,他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