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規定,2020年12月底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要實現“清船”“清網”“清江”“清湖”,從2021年1月1日零時起,全面實施禁捕。現在離年底只有4個月了,時間比較緊迫,四川情況如何?
8月27日,記者從四川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保障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四川省大力推進非保護區禁捕退捕工作,7月31日按時完成退捕漁民漁船建檔立卡工作;截至8月21日,四川全省已退捕漁船8609艘,占總任務數84.31%,已退捕漁民13698人,占總任務任務數83.34%,完成進度超過8成。
接下來四川有什么計劃?退捕漁民如何安置?市場監管等部門將采取哪些措施監管和查處市場上出現的非法漁獲物交易行為?
禁捕退捕分三個階段
9月30日前完成捕撈許可證回收封存
長江禁捕退捕涉及四川全省45個水生生物保護區和長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俗稱“一江五河”)。退捕水域總共分布在18個市(州)、115個縣(市、區),涉及退捕漁船10211艘,退捕漁民16437人。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工作安排,到今年年底前,四川全省將分三個階段推進禁捕退捕工作,確保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第一階段是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漁船漁民信息精準建檔立卡。目前這項工作已完成,經農業農村部核定,四川省退捕漁船10211艘,退捕漁民16437人。此階段工作已圓滿完成。
第二階段是2020年8月1日-10月31日,重點任務是各相關市(州)、縣(市、區)結合實際制定出臺詳細禁捕方案,完成漁船漁具的回收和處置。其中,9月30日前完成退捕漁船漁具和捕撈許可證回收封存;10月31日前完成回收漁船漁具處置。
第三階段是2020年11月1日-12月31日,強化退捕漁民安置保障集中攻堅專項工作,基本實現清船、清網、清江、清湖的“四清”目標,發布禁捕通告。其中,11月30日前,補償資金撥付到退捕漁民;12月31日前,努力實現退捕漁民上岸就業有出路,生活有保障,有效打擊“三無”船舶、“電毒炸”等違法行為,基本實現“清船”“清網”“清江”“清湖”。2021年1月1日零點前,完成禁捕通告發布,實現全省全流域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