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8月30日,記者從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當日阿壩州理縣法院宣判了阿壩州首例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涉及被告人18名。法院判處首犯陳波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被告人被判處1年1個月到7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以來,陳波先后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汪世澤、李強等人,通過實施組織賣淫、非法拘禁、騙取貸款、高利放貸、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大肆斂財,并通過張小龍提供的200余萬元高利放貸資金,不斷擴大放貸規模,逐步形成了以陳波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采用暴力催收和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波及九寨溝縣17個鄉鎮中的15個鄉鎮,涉及群眾100多名,高利放貸金額89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