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縣人民法院供圖渠縣人民法院供圖

  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8月31日,記者從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8月30日上午,達州渠縣人民法院對周廷字等35名被告人被指控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信用卡詐騙罪、妨害公務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首要分子周廷字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16萬元;其余涉案3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處相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