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春華
工作時間吃飯、休息、上廁所時,如果發生事故受到傷害,算工傷嗎?以往,由于沒有相關明確規定,職工如果發生上述不幸事故,在是否能被認定為工傷方面往往會比較麻煩。不過,9月1日起實施的《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職工在連續工作過程中和工作場所內,因工間就餐、休息、如廁等必要的生活、生理活動時受到事故傷害,都視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近日在解讀《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時介紹,條例明確了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特殊情形。這既給職工在疫情防治工作中感染該傳染病的情形提供了工傷保障,又規范了職工在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活動中,以及在工間就餐、休息、如廁時受到事故傷害等情形,能否認定工傷的統一尺度。
條例規定四種情形,視為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包括:職工在連續工作過程中和工作場所內,因工間就餐、休息、如廁等必要的生活、生理活動時受到事故傷害的;職工由用人單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為疫區的地方工作而感染該傳染病的;在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預防、救治等工作中感染該傳染病的;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事故傷害的,但參加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