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廣元市利州區法院獲悉,近日,該法院依法就利州區大石鎮綠化村原黨支部書記程某華涉嫌惡勢力犯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并依法當庭作出判決,程某華犯破壞生產經營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占罪等,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庭審現場 ↑庭審現場

  經查,2013年以來,程某華利用其擔任大石鎮綠化村黨支部書記的影響力,煽動村民鬧事,并糾集仲某生、程某某(另案處理)等人,以阻工斷道等方式破壞生產經營、強迫交易、隨意毆打他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在綠化村及其周邊范圍形成惡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