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攀枝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名單。詳情如下:

  決定免去:

  楊生榮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wù);

  楊明勇的攀枝花市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局長職務(wù)。

  決定任命:

  阮強(qiáng)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免去:

  胡漢軍的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wù)。

  任命:

  李云洲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張存嶺為攀枝花市人大農(nóng)業(yè)民族宗教僑務(wù)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王燕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劉紅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免去:

  程倩的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任命:

  黃志勇為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米拴學(xué)為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鐘敏的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批準(zhǔn)任命:

  鐘敏為米易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