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蘊涵 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記者9月2日從省高速交警三分局獲悉,8月26日凌晨12時30分許,三分局二大隊執勤警察陶蘊涵、銀虓巡邏至內江站進站口發現,一輛白色小型客車停放在高速公路上。讓兩位警察驚訝的是,該車兩側車窗打開,車門未鎖,車上無任何駕乘人員,同時車輛引擎蓋已涼,車鑰匙并不在車上。
民警通過“移動巡邏盤查系統”對車主進行核實,發現該車主并未擁有駕駛證,在嘗試電話聯系時,發現對方電話已關機。
經過車邊等待車主一個小時候未果后,執勤警察在全程錄像監控的情況下對車上物品進行盤點,發現車上放有現金6670余元,手機一部,銀行卡12張,身份證1張,欠條30余張,賬單兩本,其余物品若干。同時為防止該車輛影響高速公路其余行車安全,由路政管護公司將該車拖至專門停車場進行停放。
8月31日,車主肖某某和駕駛員肖某來到大隊所在地,民警通過進站記錄、車上身份證信息以及手機解鎖情況,核實肖某為當時該車駕駛員。
此時肖某才向警方闡述了當天的實際情況。七夕節當晚,肖某在收完賬后(酒業供應商)和女友在內江選擇七夕禮物,由于女友想要一枚戒指肖某未能同意,兩人產生矛盾。當車輛進入高速公路時,女友情緒失控,要求駕駛員靠邊停車,隨后開門翻出高速跑離現場,肖某也隨即棄車追趕女友,完全忘記自己還有一輛車“甩”在高速公路上,當反應過來時,已經是第二日凌晨。由于肖某存在信用問題,所以該車是以其親姐姐肖某某身份進行貸款購買,而肖某某長期在外地務工,所以今日才回內江,陪肖某共同取車。
民警就該事件對肖某進行現場教育,并依法對其處以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肖某也表示將吸取這次教訓,不會再犯類似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