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
公務員“職業化”之路
兩個月前,青海省宣布正式啟動聘任制公務員試點,就在數天之前的8月28日,青海省正式發布了公告,招聘聘任制公務員11名;7月中旬,贛州市作為江西聘任制公務員的試點城市,正式發布6個聘任制公務員崗位;今年3月下旬,浙江省義烏市發布公告招聘12名聘任制公務員,而這已是義烏的第二批聘任制公務員招聘……
有些省市是啟動試點,開始探索。但也有許多省市,例如四川、浙江、上海等,早已積累了豐富的實踐。
各地的探索,事實上是有章可循的。
2011年,中共中央組織部、人社部曾印發《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明確提出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
但真正使得聘任制公務員試點“遍地開花”的節點,是在2017年。那是聘任制公務員試水的第十年。當年的9月19日,中辦、國辦印發的《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正式施行。同時,2011年中共中央組織部、人社部印發的《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廢止。
新的管理規定明確提出,機關聘任公務員一般應當公開招聘,對工作急需、符合聘任職位條件的人選少、難以進行公開招聘的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可以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
此外,也是在這一新的管理規定中,聘任制公務員的出口問題得到了明確:聘任機關根據工作需要、考核結果和聘任制公務員本人意愿,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聘任合同期滿后可以續聘。對在專業性較強的職位上表現突出、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工作長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務員,聘期滿五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結果為優秀的,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轉為委任制公務員。
此后,聘任制公務員的試點和推行在各地進入“密集期”。尤其在多地拓展新區建設,急需高精尖專業人才的當下,大量從城市新區釋放出來的聘任制公務員崗位出爐。
不可否認的是,聘任制公務員的招聘正在逐步走向常態化,正在成為公務員隊伍補充專業高端人才的重要渠道。但破冰之旅仍任重道遠,正如深圳大學中國政治研究所鄭志平所說,聘任者的心態和管理制度的改進都需要一定的時間。“讓公務員真正實現從‘身份’認同向‘職業’認同的轉變還需要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