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燕巧
9月2日,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公布了廣元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香辣土豆粉的核查處置情況。
今年8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9號〕中,涉及廣元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土豆粉(方便粉絲)1批次不合格。 “經抽樣檢驗,水分,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方便面》 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后,立即開展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經廣元市利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調查,2019年2月24日,廣元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與成都某商貿有限公司簽訂《食品代加工合同》,為其代加工酸辣粉食品。2020年4月18日,廣元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香辣土豆粉(方便粉絲)30件共720盒(24盒/件,凈重167克/盒),貨值2628元,全部交于成都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已銷售72盒。
利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該生產企業立即召回該批次不合格香辣土豆粉產品,共召回648盒。零售的72桶已被消費者消費,無法召回,期間未接到異常反饋。
經排查,造成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企業在食品生產過程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6月10日,利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該生產企業限期整改,及時清理不合格商品,檢測合格商品才能上市銷售。8月30日,該局對企業進行了復查驗收,未發現不規范行為。
8月31日,廣元市利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對該企業給予沒收銷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香辣土豆粉648桶,并處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