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新聞網訊(記者 徐梓勝)足球作為一項廣泛的體育運動,比賽也備受球迷們關注,但有些不法分子卻利用足球比賽,玩起了網絡賭球,通過網絡賭球來賺錢,殊不知這已經觸犯了法律。
近日,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就對轄區內的一網絡賭球案件進行了宣判,6名被告人犯開設賭場罪獲刑一年六個月到三年十個月不等,并處以三萬到六萬元罰金。
案情簡介
2018年俄羅斯世界杯開賽前,被告人謝某宇、楊某馴、唐某蔚共謀合伙坐莊賭球,并約定比賽結束后根據下注參賭人員的輸贏情況,由被告人謝某宇、楊某馴、唐某蔚按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三十五、百分之三十五的比例分配利潤和承擔成本。其后,被告人謝某宇取得境外賭球網站“皇冠網”代理賬號,并將賬號分發給被告人唐某蔚,由被告人唐某蔚及其招募的工作人員接受參賭人員參賭,并在“皇冠網”上根據當日的實時盤口虛擬下注,按照參賭人員下注金額的百分之二返“流水”給參賭人員。
被告人吳某祝、王某、易某潔受被告人唐某蔚招募,負責接受參賭人員下注,并將下注金額通過支付寶賬戶轉給被告人唐某蔚。其中被告人吳某祝、王某、易某潔分別向被告人唐某蔚轉賬下注金額20.8741萬元、13.8185萬元、4.6563萬元,該三名被告人抽取下注金額百分之二的“流水”返點,作為報酬。
在俄羅斯世界杯期間通過坐莊賭球,被告人唐某蔚賬面盈利31.92萬元、被告人楊某馴賬面盈利31.92萬元、被告人謝某宇賬面盈利27.36萬元,其中被告人謝某宇自行與“皇冠網”按一定比例分成。
案發后,被告人楊某馴、謝某宇、吳某祝、易某潔本人或者家屬分別向偵查機關上交賭資63萬元、40萬元、2萬元、1.5萬元。被告人唐某蔚電話指示參賭人員黃勇將唐某蔚從其處贏得的賭資10萬元上交。其余參賭人員上交賭資共計1.445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唐某蔚、謝某宇、楊某馴以營利為目的,利用境外賭博網站,在一段時間內組織網絡賭博活動并從中漁利,其賬面盈利數額累計達到91.2萬元,屬情節嚴重。被告人吳某祝、王某、易某潔明知他人實施開設賭場犯罪活動,仍接受發起人或股東邀約,負責收取參賭人員賭資下注,并從中抽頭漁利。六被告人的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應依法處罰。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謝某宇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被告人楊某馴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被告人唐某蔚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被告人吳某祝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被告人王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被告人易某潔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扣押在案作案工具手機四臺、白色IPAD平板電腦一臺、筆記本電腦一臺,由扣押機關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扣押在案的人民幣一百二十二萬二千八百元,屬于犯罪所得及賭資由扣押機關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剩余款項由扣押機關依法予以處理;繼續向被告人唐某蔚追繳犯罪所得人民幣二十一萬九千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