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宣判首要分子獲刑19年
經審理,法院認為,以黃慶騰為首要分子、李開華為首要分子的兩個犯罪集團,在醫院內殘害病患、為非作歹,所實施的犯罪行為,既無良知,更無底線,不僅擾亂了醫療秩序,抹黑了白衣天使的形象,平添了老百姓有病無處投醫的恐慌,加劇了日益突出的醫患矛盾,擾亂了正常的醫療秩序,嚴重的阻礙了民營醫院的良性發展,成為破壞民營經濟有序、健康發展的惡勢力。
以黃慶騰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以非法占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詐騙被害人財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停止手術、聲稱不治療會產生嚴重后果、用手術鉗制造疼痛等手段要挾、恐嚇,對被害人及家屬形成心理上的強制,迫使被害人接受新增手術和治療項目,從而索取被害人財物;以暴力或其他方法,致使被害人不知、不能、不敢反抗,被迫同意昂貴手術方式并當場支付費用,其行為均已分別構成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應當數罪并罰。
以李開華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詐騙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內江市市中區法院遂綜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所起作用、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因素,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黃慶騰有期徒刑19年,并處罰金40萬元;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黃志賢有期徒刑18年,并處罰金24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開華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對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別以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至拘役5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相應罰金;對涉案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沒收。
短評
事關群眾生命安全醫療黑惡必須除盡
本應是醫者仁心,卻以患者的生命為要挾,在手術臺上提刀加價。
內江“九五醫院”兩個涉惡集團領刑,大快人心之余,我們也不得不直面嚴峻的現實:民營醫院作為我國醫療體系的重要補充,近年來頻頻曝出問題。把沒病當有病,把小病當大病……種種亂象的影響并不局限一時一地,它極大地損害了醫療隊伍的形象,加劇了醫患雙方的矛盾沖突,成為突出的社會問題。
我們不禁要問,是什么給了他們“底氣”,讓救死扶傷的醫院成了惡勢力的犯罪窩點,并長期存在?其背后是否存在監管部門的失職,甚至于“保護傘”的存在?這些問題,恐怕要讓行業監管部門紅紅臉,冒冒汗。
自2009年新醫改以來,民營醫院準入的政策壁壘逐漸消弭,考驗著有關部門的施策智慧。掃黑除惡,行業清源,更是要求徹底清除醫療衛生行業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
黑惡必掃,除惡務盡——絕不是一句空談,而是一種依法履職的盡責態度和對人民負責的莊嚴承諾。醫療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對于醫療領域的違法犯罪和行業亂象,有關部門應當重拳出擊,深挖徹查,徹底掃除醫療欺詐、非法行醫等亂象,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全、舒心、滿意的醫療服務環境。
記者 蔣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