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內江市市中區法院供圖庭審現場  內江市市中區法院供圖

  周明東 本報全媒體記者 余力

  將違規開展的手術及禁止限制類醫療技術包裝為先進診療手段,利用檢驗科出具的虛假報告虛構病情、夸大不治療的后果,頻繁對被害人實施詐騙;用手術鉗制造疼痛等手段施以暴力或利用被害人意識不清之際對其實施搶劫……如此無良知、無底線的犯罪行為竟然發生在治病救人的醫院。

  近日,內江市市中區法院對內江“九五醫院”兩個涉惡集團案一審公開宣判,其中一名首要分子黃慶騰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并處罰金40萬元。

  虛構病情手術臺上敲詐病人

  2009年3月26日,王松青、李開華、林明煌等5名股東投資成立了內江“九五醫院”。因經營效益不佳,股東于2017年8月20日將醫院承包給黃慶騰經營。

  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間,黃慶騰以經營醫院治病救人為幌子,指揮黃志賢代其直接組織、領導林德敏、李皇添、門玉霞、朱永光、趙麗麗等18人,先將違規開展的手術及禁止限制類醫療技術包裝為先進診療手段,后任用無醫師執業資質的人員,利用檢驗科出具的虛假報告,虛構病情、夸大不治療的后果,頻繁對到醫院就診的被害人或實施詐騙,或使用手術鉗制造疼痛等手段施以暴力或利用被害人意識不清之際對其實施搶劫,或利用病人在手術臺的疼痛、昏迷狀態威脅、逼迫被害人家屬實施敲詐勒索,給眾多女性被害人造成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

  2018年6月初,李開華從王松青處接手內江“九五醫院”的管理。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間,李開華指揮、領導林明煌、普達團、張江勝、葉義華等11人,沿用黃慶騰犯罪組織的營銷模式,任用無醫師執業資質的人員,對受騙到醫院治療的被害人,先是利用檢驗室偽造的檢驗報告,虛構、夸大病情,再由手術醫生、醫助、治療室護士等配合,用“斑蝥液”“利福平”偽造儀器治療效果,頻繁對到醫院就診被害人實施詐騙,欺壓患者,給眾多男性被害人造成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