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高速路上“撿”到一輛車……

  駕駛員棄車只為追女友,被罰200元記6分

  8月25日是“七夕”節,晚上12點,一對情侶吵架,把車扔在內江高速公路上,車窗開著,車里有6600多元的現金、一部手機以及幾萬元的欠條。

  這是怎么回事?

  現場  高速路上“撿”到車

  8月26日凌晨零時30分許,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二大隊執勤民警陶蘊涵、銀虓巡邏至內江站進站口發現,一輛白色小型客車停放在高速公路上,該車兩側車窗打開,車門未鎖,車上無任何駕乘人員,同時車輛引擎蓋已涼,車鑰匙并不在車上。

  民警通過“移動巡邏盤查系統”對車主進行核實,發現該車主沒有駕駛證,在嘗試電話聯系時,發現對方電話已關機。

  在車邊等待車主一個小時候未果后,執勤民警在全程錄像監控的情況下對車上物品進行盤點,發現車上放有現金6670余元、手機一部、銀行卡12張、身份證1張、欠條30余張、賬單兩本,其余物品若干。同時,為防止該車輛影響高速公路其余車輛行車安全,在確保拖車安全的情況下,由路政管護公司將該車拖至專門停車場進行停放。

  8月31日,車主肖某某和駕駛員肖某來到該大隊所在地,民警通過進站記錄、車上身份證信息以及手機解鎖情況,核實肖某為當時該車駕駛員。

  原由  七夕節棄車追女友

  此時,肖某才向警方闡述了當天的實際情況。“七夕”節當晚,肖某(酒業供應商)在收完賬后,和女友在內江市選擇“七夕”禮物,由于女友想要一枚戒指,肖某不同意,兩人產生矛盾。當車輛進入高速公路時,女友情緒失控,要求肖某靠邊停車,隨后開門翻出高速路跑離現場,肖某也隨即棄車追趕女友,完全忘記自己還有一輛車“甩”在高速公路上。當他反應過來時,已經是第二日凌晨。

  由于肖某存在信用問題,所以該車是以其親姐姐肖某某身份進行貸款購買,而肖某某長期在外地務工,8月30日才回內江,這才陪肖某共同取車。

  民警就該事件對肖某進行現場教育,并依法對其處以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肖某也表示將吸取這次教訓,不會再犯類似錯誤。

  陶蘊涵 記者 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