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9月9日凌晨1點過,在成都三環路東x段外側輔道與萬科路交叉口酒駕整治點,交警三分局四大隊副大隊長周健帶領民警在對一輛白色別克車駕駛員例行檢查時,該駕駛員呼氣式酒精檢測高達321毫克/100毫升,已經屬于嚴重醉酒標準。
經調查詢問,駕駛員陸某1988年出生,內江人,于頭天晚上在雙流喝酒后,打算從雙流出發準備上成渝高速返回內江。
周健立即對駕駛員陸某依法進行約束并扣留車輛,做進一步調查處理。陸某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吊銷機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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