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何勤華

  近日,伍某某等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審宣判,分別判處涉案人員3年至25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至此,一個長期橫行于西昌、鹽源及川滇結合部瀘沽湖景區的黑惡團伙被徹底打掉。該“5.26”專案是涼山州打響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第一案,該案的偵察,經過了兩年的艱苦工作,實現全案成功移送審查起訴。

研判案情。西昌公安供圖研判案情。西昌公安供圖

  

  “5.26”專案的最初發現,是西昌市公安局從一次街頭斗毆的普通治安案件中發現的。在這起案件中,偵查人員敏銳地發現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殘忍、逃離方法組織有序,應該是有組織有預謀的犯罪。

  通過進一步偵查,以伍某某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團伙漸漸浮出水面。西昌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終于摸清以伍某某為首的10余名犯罪嫌疑人,在西昌、鹽源、瀘沽湖等地,以開設貸款公司,向農村群眾提供小額貸款、賭資,組織賭博,暴力討債的犯罪事實。

  2017年8月22日,在國道348西昌至鹽源段,伍某某被抓獲,俯首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