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責任,注重標本兼治,著力構建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的長效機制。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要求,執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建立社會事務進校園統籌規劃制度,黨委、政府對統一安排部署的維護穩定、掃黑除惡、防災減災、安全生產、禁毒防艾、脫貧攻堅等專項工作原則上每學年不超過2次,文明、衛生、綠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創優評先活動原則上每學年不超過1次。建立健全各類教育信息數據庫,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提升基本信息采集、管理和使用水平,數據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實現共享共用。建立抽調借用教師審批備案制度,禁止隨意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作為教育綜合督查的重要內容,將督導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對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

  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黨的教育方針、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決策部署,廣泛宣傳教師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廣泛宣傳為中小學教師減負的各項政策。加大輿論監督力度,及時曝光增加中小學教師負擔的典型問題。大力倡導尊師重教,積極引導全社會進一步關心教育、關愛教師,共同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