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

  法院公告查封14套房后

  他“接房”拿到鑰匙……

  在9月16日的庭審上,第三者楊某魁沒有到庭,通過庭審,上訴方和被上訴方都確認伏某強購買的“欣都·通詳”20—2電梯房屋為非法建筑,至今未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房屋未到房管局登記備案,伏某強手中只有《商品房預訂合同》。

9月16日庭審照片9月16日庭審照片

  庭審中,上訴方代理律師介紹,伏某強在購買房屋時,賣房者楊某魁口頭表示有“手續齊全”,但到現在房屋都沒有拿到房屋預售許可。2015年10月5日伏某強在賣房辦理人王某手中“接房”后,交了水、電、氣費,10月8日繳納物業管理等費用后,一直未裝修,房屋被通江縣人民法院查封后,他提交過購房票據。2019年知道房屋被人裝修,伏某強才知道房屋被法院執行,隨后提出異議。

“接房”收據“接房”收據

  但是,在伏某強“接房”之前,也就是2015年8月28日,通江縣人民法院發出(2015)通執字第690號查封公告,因申請執行人張某峰和被執行人楊某魁“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執行人楊某魁掛靠的四川欣都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修建的欣都·通詳項目工程18樓至25樓7號、20樓至25樓的2號共14套住房。查封三年(2015年8月28日至2018年8月27日),在上述期限,非經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對查封的財產有轉移、變賣、抵押、贈與等處分行為,否則,本院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因楊某魁下落不明(至今在逃),2015年9月1日,通江縣人民法院張貼公告方式向楊某魁送達,“從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60天視為送達”。而伏某強“接房”的時間正好在10月5日,被視為公告送達的60天時間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