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①:蹊蹺溺亡?
赴宴后突然跳河
被指生前家庭幸福,水性也好
37歲的肖珍莉是宜賓市高縣月江鎮(zhèn)還陽社區(qū)村民,事發(fā)前在勝天鎮(zhèn)承包小工程。家庭成員包括父母、妻子和六歲的兒子,他喜歡彈吉他,家庭算得上幸福美滿。
8月17日晚,肖珍莉接到朋友沈某強的電話,邀約他到高縣勝天鎮(zhèn)天堂壩村民金某濤家喝酒。肖珍莉的妻子李梅和兒子陪同肖珍莉前往金某濤家赴宴。后李梅和兒子先行離開,當(dāng)晚肖珍莉沒有回家。第二天,李梅得知丈夫竟然被金某濤家旁邊的河溝淹死了。
根據(jù)事發(fā)前與肖珍莉同行的余某西回憶:當(dāng)晚散席后,他與肖珍莉及沈某強走到天堂壩橋上時,余某西想到老婆在鬧離婚,又欠了幾十萬外債,一時沖動就縱身一躍跳到橋下去。但他被河里的竹子擋了一下,彈了一下導(dǎo)致屁股和腰受傷。
余某西聲稱自己落水后,知道有人也跳了下來。后經(jīng)證實,緊隨余某西跳橋的就是肖莉珍。
兩人先后落水后,跟在后面的沈某強、坐車路過的金某濤等一邊營救,一邊打電話報警求助。不久后,勝天派出所所長賴智斌和一名輔警趕到,將余某西救起送醫(yī)。第二天清晨7時,肖珍莉的遺體被專業(yè)潛水員打撈出水。
對于肖珍莉之死,家屬既悲痛又震驚:肖珍莉身強體壯,家庭幸福美滿,沒有外部壓力,從小河邊長大,水性較好,血液中又沒檢出乙醇(酒精)成分,他怎么可能會被水深不過3米、水域不過30平方米的小河溝淹死?
還有家屬無法理解的困惑是,既然兩人先后落水,為什么當(dāng)晚只救了余某西,而沒有將肖珍莉及時救起?
由于家屬的疑問沒有消除,肖珍莉的遺體至今還在殯儀館,等待“入土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