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魏馮
9月22日,記者從瀘州市紀委監委獲悉,瀘州曝光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一、瀘州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副局長彭堅等人借培訓之機旅游問題。2017年7月28日至8月3日,瀘州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副局長彭堅帶隊,時任審計科科長張秀麗作為聯絡員,一行5人參加本行業系統學會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舉辦的業務培訓班,在培訓方安排下,用1天時間完成了原定5天的培訓課程,其余時間游覽了當地多個旅游景點;培訓結束后,彭堅等人擅自改道哈爾濱市又游覽了當地多個旅游景點。返回瀘州后,彭堅等人違規報銷了旅游產生的相關費用。2020年5月、7月,張秀麗、彭堅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報銷的費用已退賠。
二、瀘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政工程管理處工作人員曾先洪公車私用問題。2019年9月22日,曾先洪私自駕駛本單位公務用車到納溪區參加家庭聚會并飲酒,且酒后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受到罰款19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0年3月,曾先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瀘縣立石鎮三溪村監委會主任、立石鎮敬老院副院長王光全違規收受五保戶禮金問題。2020年1月,王光全的兒媳鄧某在三溪村2社舉辦三十歲生日宴,立石鎮敬老院11名五保戶參加宴席并送禮金共計1200元,王光全予以收受。2020年3月,王光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已清退。
四、合江縣文化館原黨支部書記、館長何萍通過設立“小金庫”違規發放獎金問題。2015年至2019年,經何萍安排,合江縣文化館將租衣費、門市出租費、錄音費、部分“考務費”等相關收入不入賬,設立“小金庫”,用于發放中層干部獎金以及旅游、購買雜物等支出。何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6月,何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從管理9級降為管理10級。其余涉案人員均被立案審查調查。違紀違法所得已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