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長江 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7月31日,蓬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賈某某涉黑“保護傘”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賈某某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十萬元。至此,歷時近兩年時間,營山縣紀委監委審查調查的全市掃黑除惡“第一傘”案終于徹底劃上了句號。

  2018年8月,經市紀委監委指派,一條關于西充縣公安局晉城派出所民警賈某某牽涉西充李某黑惡勢力團伙案的問題線索擺在了營山縣紀委監委面前。

營山縣紀委監委“打傘破網”專案組分析案情營山縣紀委監委“打傘破網”專案組分析案情

  勇于擔當,第一時間領命出征

  “這是全市掃黑除惡‘保護傘’的第一條線索,市紀委監委把它交給我們承辦,說明了市紀委監委對我們高度信任。我們一定要把承辦此案作為一項政治任務,認真審查調查,打好全市掃黑除惡‘打傘破網’的第一仗。”收到問題線索的當天,時任營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何鵬便作出批示,對案件審查調查提出要求。

  隨即,營山縣紀委監委成立了以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委副主任劉海為組長,縣監委委員馬富進為副組長,抽調20余名審查調查精銳骨干力量組成專案組。專案組兵分三路開展核實工作,一路遠赴宜賓看守所,向涉黑涉惡頭目李某進行調查核實;一路前往西充當地,深入涉黑涉惡勢力非法活動范圍走訪當地干部群眾了解情況;一路對賈某某的經濟往來、社會交際等情況進行調查。

  不到一周時間,三路人員即完成了初步的調查核實,匯合對調查核實及了解到的情況進行匯總后,所有的證據及線索均指向了賈某某涉嫌為李某黑惡勢力團伙站臺撐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18年8月29日,營山縣紀委監委決定對賈某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和監察調查,同步采取留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