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為民企提供借款擔保
澎湃新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找到幾份與四川省女所有關的裁判文書顯示,2012年,葉思杰、羅昌華及原四川中正信遠商貿有限公司因為房地產開發,急需資金周轉,向一名為朱遠林的人借款1500萬。而四川省女所下屬企業——四川興楠工藝制品廠、四川興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自愿用位于射洪縣太和大道南段一處建筑面積2991.78平方米,評估價13463010元的商業用品房作為抵押擔保。
澎湃新聞注意到,四川興楠工藝制品廠當初的法定代表人為時任女所所長的朱懷忠,而四川興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黃佳,也是該所干警。
判決書顯示,2012年12月14日,朱遠林、葉思杰、羅昌華在四川女所政委陳俊及兩名企業資產管理人員的陪同下,實地考察了擔保房產情況之后,三方口頭達成借款抵押擔保協議。由于女所用于抵押擔保的商品房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證,無法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女所將13本所涉抵押商品房房產證交由朱遠林保管。
2013年1月15日,借款雙方正式簽訂了1500萬《借款合同》,借款用途是工程建設。但約定還款時間到期后,借款方未及時還清欠款,雙方再簽訂了《借款展期協議》,但展期到期后仍未還款。
2013年11月11日,朱遠林向借款方和擔保方進行了書面催收。朱懷忠和黃佳均在上面簽字蓋章。
由于四川省女所后來也需要向銀行貸款,便與朱遠林協商將產權證收回,用于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作為對價,四川省女所下屬兩家參與擔保的企業向朱遠林出具了一份《承諾書》,承諾書稱,因四川省女子勞教所貸款需要,特將抵押給朱遠林的房產,產權證共計13本領回。同時承諾,向銀行抵押貸款金額限制在1500萬元內,并順位抵押至朱遠林名下。擔保期限為三年。
但截至2014年9月29日,借款方仍未還清借款,尚欠本金11584107萬元,利息996744元。2017年朱遠林將借款方和四川省女所下屬企業一起告上法庭。
2019年1月23日,四川省資中縣人民法院判決,葉思杰、羅昌華、四川星和匯商貿有限公司(原四川中正信遠商貿有限公司)10日內償還朱遠林借款本金11584107元及利息996744元;四川省女所下屬企業四川省興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興楠工藝制品廠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四川女所下屬兩家企業不服該判決,上訴至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后被駁回,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