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 四川在線記者 黃大海 張庭銘
“現在,宣布審判結果,判處會理縣樹堡鄉石可莫村村民楊某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近日,會理縣人民法院法官扛起國徽,驅車數十公里到樹堡鄉巡回審理一起失火暨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案件并當庭宣判,當地數百名群眾旁聽了庭審全過程。
今年3月29日,被告人楊某到樹堡鄉石可莫村4組山上掃墓,因使用打火機點燃香蠟紙錢失火引發山火,造成大面積植被燒毀,經鑒定,過火面積達1700余畝。為教育和引導廣大群眾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和森林防滅火意識,切實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會理縣人民法院把此次庭審現場搬到了火災轄區以案釋法。
庭審現場,會理縣人民檢察院作為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原告提起公益訴訟。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認罪悔罪,表示將積極造林,將功補過。法院鑒于被告人引發的山火過火面積中林地較少且悔罪態度較好,判決被告人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按植被恢復方案恢復植被,若被告未按方案恢復植被將賠償48185元植被恢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