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明海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到“十四五”期末,四川將力爭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為實現這一目標,《意見》還確立了多項階段性目標:2020年全省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4193個,涉及居民近46.2萬戶,開展40個省級試點示范;到2022年,全省基本形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制度框架、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到“十四五”期末,四川將力爭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同時,本次改造將堅持“以人為本、重點突出”“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多方參與、共建共享”“保護優先、傳承歷史”“治管并舉、長效管理”等基本原則,堅持新發展理念,樹立“存量思維”,大力改造提升城鎮老舊小區,推進城市更新和開發建設方式轉型,打造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宜居地。
哪些老舊小區是改造對象?
《意見》指出,各地應結合實際,將城市或縣城(城關鎮)建成年代較早、失養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社會服務設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強烈的住宅小區(含單棟住宅樓)納入改造范圍,重點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
同時,鼓勵整合相鄰、分散的老舊小區聯動改造。涉及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的老舊小區,應嚴格落實相關保護修繕要求。符合要求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含工礦住宅區)、軍隊所屬城鎮老舊小區按屬地原則納入改造范圍。
不歸入老舊小區改造的:涉及小區內建筑為危房的,應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置。擬征收或擬納入棚戶區改造的房屋,不應再納入老舊小區范圍重復改造。
老舊小區改造內容包括哪些?
《意見》指出,全省各地應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的改造內容,統籌推動項目實施。
基礎類為滿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內容,要堅持基于群眾意愿、應改盡改,包括小區內建筑物公共部位維修、小區及與小區聯系的供水、排水、供電、弱電、道路、供氣、供熱、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類、移動通信等基礎設施,以及光纖入戶、架空線規整(入地)等。
完善類為滿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內容,要尊重群眾意愿、能改則改,包括拆除違法建設、整治小區及周邊綠化、照明等環境,改造或建設小區及周邊的無障礙、適老、停車泊位及停車庫(場)、電動自行車及汽車充電設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箱包、文化休閑、體育健身、物業用房等配套設施及結合停車庫(場)配套建設防空地下室,以及建筑節能改造、老舊電梯改造、有條件的加裝電梯等建筑功能提升。
提升類為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的內容,要立足小區及周邊實際積極推進,包括改造或建設小區及周邊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衛生服務站等公共衛生設施、幼兒園等教育設施、周界防護等智能感知設施,以及養老、托幼、助餐、家政保潔、便民菜市、便利店、郵政快遞末端綜合服務站等社區專項服務設施。
建項目儲備庫分年度改造
《意見》指出,全省各地要進一步摸清既有城鎮老舊小區底數,建立省、市、縣三級項目儲備庫,實行數據化、臺賬化管理。優先選擇居民改造意愿強、參與積極性高的小區(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干部住宅小區)實施改造。
同時,要切實評估論證財政承受能力,制定年度改造計劃,不得盲目舉債鋪攤子。涉及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養老、文化、教育、衛生、托育、體育、郵政快遞、社會治安、消防等相關公共服務設施增設和電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氣、供熱等相關管線改造計劃應主動與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有效對接。
建立改造資金合理共擔機制
《意見》指出,我省老舊小區改造,要采取合理落實居民出資責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勵單位出資改造、提升金融服務力度、推動社會力量參與、落實稅費減免政策等多種方式,建立起老舊小區改造資金合理共擔機制。
在引導居民出資參與上,將會有政策鼓勵。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引導居民以出資、使用(補建、續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讓渡小區公共收益、捐資捐物、投工投勞等方式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維護管理。
同時,我省還將研究出臺支持小區居民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加裝電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的政策。鼓勵居民結合小區改造進行戶內改造或裝飾裝修、家電更新。研究出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辦法,建立健全城鎮老舊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續籌機制,促進小區改造后維護更新進入良性軌道。
在推動社會力量參與方面,四川將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事先公開的收益約定規則,帶動社會資本參與改造。通過政府采購、新增設施有償使用、落實資產權益等方式,吸引各類專業機構等社會力量投資參與各類需改造設施的設計、改造和運營。
同時,鼓勵以“平臺+創業單元”創新模式,結合夜間經濟、戶外經濟等新需求,依法依規統籌利用小區及周邊存量房屋、存量用地,活化利用歷史建筑,發展養老、托育、家政、物流、便民服務、物業服務、商旅文創等新業態,打造特色街區街巷,注入創新動力,推動舊城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