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后,一時間口罩緊缺,這讓李某看到了其中的“商機”,他先后以“賣口罩”名義收取楊某等23名被害人27萬余元,卻未向各被害人發出過一個口罩。

  9月28日下午,四川射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對李某利用微信以賣口罩為名實施詐騙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詐騙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李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庭審現場 ↑庭審現場

  辦案法官介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李某在微信群、朋友圈謊稱有口罩出售,并以“于某”或微信昵稱“余生”為名與多人商討出售口罩事宜,騙取他人信任,然后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卡交易等方式收取楊某等23名被害人的錢財,但被告人李某未向各被害人發出過一個口罩,詐騙所得用于個人日常生活消耗和打賞主播。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布虛假信息,謊稱自己有大量口罩等醫療防護物資出售,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李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射洪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了解,射洪警方在抓獲李某后,扣押了現金10071元予以發還各被害人,同時責令被告人繼續退賠23名被害人的經濟損失267762元。

  辦案法官介紹,李某為遂寧市射洪市人,今年22歲,小學未畢業就外出打工,疫情期間處于無業狀態。審理發現,李某共計27萬余元的詐騙所得,除警方扣押1萬余元外,其余26萬多元大部分用來打賞了某直播平臺女主播,共計超過20萬,其中一次性就打賞了某女主播10萬元。

  唐兵 紅星新聞記者 楊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