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新聞網訊(記者 宋瑞琦)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八大隊近日接到報警,樂自高速117公里井研縣境內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大貨車與一輛運石榴的小貨車發生擦碰,小貨車損失嚴重、駕駛員受傷。

  當日凌晨3時許,當民警趕到事發現場并迅速聯系120、施救隊伍對傷者、車輛進行施救。在對現場人員的詢問中卻發現一個離奇的情況。

事發現場事發現場

  “我不是駕駛員,駕駛員去自貢找人修車了。”坐在大貨車副駕駛座上的羅某面對民警的詢問,堅決否認自己是駕駛員,稱駕駛員萬某在事故發生后因為急著找人維修車輛,已經提前去自貢了。

  發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時間不在現場等候交警趕到反而去找人修車,并且當時已是凌晨,高速公路上前不著村后不著店,這個所謂的駕駛員萬某是怎么“飛”到40多公里外的自貢的呢?

  民警對羅某的說法提高了警覺,當即將羅某帶回警務室進行調查,同時通知“駕駛員”萬某返回。

  “交通事故發生在幾點?”“萬某是怎么去自貢的?”“為什么讓你留在現場?”面對民警的盤問,羅某的回答破綻百出,而萬某也遲遲不敢到場露面。最終羅某承認其實自己就是大貨車駕駛員,由于自己的駕照早就因為種種原因從B1照降至C1照,自知自己準駕不符可能遭到嚴懲,這才扯謊想找朋友萬某為事故頂包。

  據羅某供述,實際上事故發生在當晚凌晨1時左右,在發現小貨車駕駛員輕傷昏迷后,他便打起歪主意,想等朋友萬某前來頂包,一直拖到3時左右才報警,但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反而罪加一等。

羅某被依法行政拘留羅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羅某由于車輛未購買保險且準駕不符,將獨自面臨可能高達十余萬元的賠償金,同時因多項違法行為于9月25日被依法送往樂山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