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約》是誰制定的?

  商務局和餐飲協會互指對方

  引發網友爭議的《公約》,到底是如何制定的?

  10月6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系上通江縣餐飲協會李會長,他說:“我們沒有要求588元,也沒有要求18個菜,是商務局搞的《公約》。”李會長強調,餐飲協會倡導市民勤儉節約、文明用餐、光盤行動,“這個標準是商務局定的,用的餐飲協會的牌子(名義)。”

  隨后,紅星新聞記者聯系到通江縣商務局何姓副局長,她否認《公約》條款是通江縣商務局制定,而是由通江縣餐飲協會制定,然后在通江縣商務局備案。

  她介紹,《公約》為9月30日在網上發出,目的是在國慶長假期間提倡大家節約,制止浪費行為。

  在《公約》發出之后,確實有網友質疑價格上漲的問題,目前已從通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撤下了《公約》,預計在國慶長假后召集餐飲協會再作處理。

  此外,李會長表示,18個菜花費588元,“這個標準在通江不算高。”價格和餐飲環境、食材等有很大關系,有的酒店10多個熱菜加上幾個涼菜,每桌不到20個菜,價格為500多元。

  李會長最后強調,《公約》里面的用餐標準只是一個建議,餐飲商家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定。

  知情人:

  設“最低消費標準”保商家利潤,防惡意殺價

  之后,紅星新聞記者找到一餐飲協會內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其透露,《公約》為通江縣商務局召集餐飲商家開會制定。2桌以上酒席最多不超過18個菜,消費不得低于588元的標準是商務局喊餐飲商家開會,通過餐飲商家協商之后由商務局最后拍板決定的。

  為什么一則倡導節約的《公約》,要設定“最低消費標準”588元?該知情人介紹,雖然通江也有400多元一桌的席桌,但是因食材漲價,特別是豬肉漲價,500多元一桌的席桌,10多個菜也比較普遍,因此規定了一個最低標準:588元每桌,這一方面是為了保證商家的利潤,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防止商家打價格戰搶客,進行不正當競爭,穩定市場秩序。此外,該知情人也表示,《公約》只是針對餐飲協會內的商家。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