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某說,他在2日晚上喝了2兩二鍋頭后就睡覺了,大概3日00時左右起床后覺得人很清醒,也確實沒什么事可以做,準備跑車掙錢,于是就駕車出門了。
束某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警五分局依據相關規定,束某將面臨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五日行政拘留,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交警五分局聯系成都市交通運輸局將對車輛所屬公司做進一步調查。
成都交警提醒,節日期間,請加強交通安全意識,切勿以身試法,交警將嚴查客運車輛酒駕、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確保人民群眾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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