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涼山州寧南縣休閑運動廣場小區,樓下的兩家KTV歌城長期擾民嚴重。幾年來,小區居民通過多種渠道向相關部門反映,雖然當地部門曾責令其停業整改,但是之后又恢復營業,噪音問題仍未得到徹底解決。

  去年5月,小區業委會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將寧南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以下簡稱寧南縣文廣旅局)告上法庭,要求該局撤銷頒發給兩家歌城的《娛樂經營許可證》。今年4月,普格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依法撤銷寧南縣文廣旅局向兩家歌城頒發的《娛樂經營許可證》。一審判決后,寧南縣文廣旅局及兩家歌城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寧南縣文廣旅局及兩家歌城的上訴主張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以支持,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判決結果正確,今年9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歌城所在位置歌城所在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