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來的打擊:
女兒跳河溺亡 留下未滿1歲的外孫
本來,劉平有妻子、有女兒,并不像今天這樣孤獨寂寞。劉平的妻子姓斯,獨生女兒出世后取名劉永斯,這個名字寄托了劉平對妻子和女兒的愛和祝福。
據當地村民介紹,劉平本來是磚匠,如果不是因為病痛的折磨和影響,他家的經濟條件應該很不錯。但是劉平很早就不能干重活,只好放下磚刀。劉永斯十多歲,就和母親一起前往廣東,在中山一家制衣廠打工。
守在瀘縣太伏鎮看家的劉平不知道,女兒劉永斯在工廠里認識了宜賓市江安縣五礦鎮青年王某權,兩人從相識相愛,發展到同居生活。
2012年6月8日,尚未年滿十八周歲的劉永斯生下一名男嬰。直到此時,劉平才知道女兒與王某權的“婚事”。雖然不愿意,但木已成舟,劉平只能祝福女兒女婿的小家庭幸福美滿。
當了外公的劉平還是喜悅的,他非常喜愛自己的小外孫。然而好景不長噩耗傳來,“女婿在外面打牌,女兒一氣之下跳河自殺。”劉平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劉永斯跳河那天,剛好快到外孫1周歲生日,而此時的劉永斯未滿19周歲。
得到消息的劉平悲痛欲絕,趕到廣東省中山市小欖鎮處理善后。對于女兒之死,劉平遷怒于女婿。但當他看到襁褓中的外孫時,劉平又不得不壓制自己的怒火。
“翁婿”簽訂協議:
約定外孫落戶他家 “女婿”承擔學費生活費
劉平回憶,2013年6月3日,在小欖鎮派出所的調解下,他夫妻二人與女婿王某權簽訂書面協議,約定外孫戶口落戶劉家并姓劉;王某權承擔孩子學費和生活費;孩子超300元以上醫療費由王某權承擔;王某權支付劉平夫妻生活安撫費5萬元。
劉平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處理完女兒的后事,他和妻子斯某瓊帶外孫回瀘縣太伏鎮生活,并給外孫取名為劉某濤。2015年3月13日,劉平提交了外孫的《出生醫學證明》《協議書》等文件,三歲的劉某濤在瀘縣公安局太伏鎮派出所取得戶籍。
劉平說,此后劉某濤在瀘縣太伏鎮上幼兒園、在太伏鎮棗子小學上一年級,并取得學籍。劉平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王某權實際支付了孩子生活費一年左右,而對于兩位老人的生活安撫費,實際也只付了簽協議時的16900元,尚欠33100元。
劉平說,考慮到兩家人因為外孫劉某濤還要長久往來,劉平并沒有在經濟上和王某權較真。而且不管寒暑假,劉平都同意王某權把孩子帶回老家宜賓江安,與爺爺奶奶生活一段時間。
“只要外孫健康平安,我就能看到希望,我老了就有人照顧。”劉平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女兒去世后,王某權來過劉家幾次,但都是空手而來。這讓他感覺王某權并不尊敬他,不過考慮到外孫,他也沒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