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王某某除了面臨刑事責任、吊銷駕照等處罰外,還將丟掉自己的“飯碗”。10月12日,紅星新聞從四川南充公安交警直屬四大隊獲悉,王某某系南充某駕校教練員,近日,王某某在喝了6瓶啤酒后,感到口渴的他準備駕車去附近超市買水,途中撞上停在路邊的一輛小車,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事發當天凌晨零點25分許,南充公安交警直屬四大隊接到報警稱,轄區群興南路上有一輛教練車撞到路邊停放的小車。接到報警后,大隊事故中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執勤民警張義偉在王某某身上聞到一股酒味,而且憑經驗判斷,小車停放位置并不影響車輛行駛,不可能無緣無故撞到。張義偉初步判斷王某某有酒后駕駛的嫌疑。隨后,民警對王某某進行呼吸檢測,結果為148.8mg/100ml。之后,民警將王某某帶至醫院進行血液檢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01.6mg/100ml,系醉酒駕駛。
經查,王某某系南充某駕校教練。據王某某供述,3個小時前,他與朋友在瀠康北路某家面館吃飯,期間自己喝了6瓶啤酒。凌晨時分,酒足飯飽的王某某準備回家,王某某覺得口渴準備駕車去群興南路某超市買水喝,突然覺得頭很暈,隨后撞向了路邊停放的一小車。
面對詢問,王某某表示覺得自己是教練駕駛技術很好,家又住得很近,這段路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交警提醒,駕校的教練車屬于營運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4款規定,醉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要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據悉,教練司機王某某將除了面臨刑事責任、吊銷駕照等處罰外,還將丟掉自己的“飯碗”。
鮮艷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