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該男子姓吳,今年25歲。據他自己交代,之所以踩踏國旗是因為最近心情不好,當時腦子發熱才做出那樣的舉動。但是一句腦子發熱并不能為他開脫,吳某的行為已涉嫌犯罪。

  目前,吳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吳某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后悔,除了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外,還真誠表示認罪認罰。

  國旗、國徽、國歌是國家的象征和標志,代表著國家的主權和尊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每一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維護國旗尊嚴,培養愛國情懷,我們都是護旗手。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征和標志。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9條第一款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