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0月15日電 (李遠)10月15日,自貢高新警方對外通報:2020年2月,男子甘某某因冒充重慶市公安局民警,以親人涉嫌犯罪為由,先后騙取了自己爺爺的9萬元人民幣,后被自貢高新警方抓獲。因甘某某取得了受害人自己爺爺的諒解,他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落網(自貢高新警方 供圖)
據介紹,本以為甘某某會以此為教訓改過自新,不料他在監視居住期間,自今年4月起,又冒充自貢高新公安刑警大隊在編在職民警孫警官的名義,利用微信添加受害人曾某某的微信,多次通過微信以交保證金、罰款、手續費等理由對曾某某實施詐騙,先后騙得曾某某人民幣130余萬元。
接到報案后,自貢高新公安刑偵民警再次出擊,并于近日在成都將犯罪嫌疑人甘某某抓獲。經審訊,甘某某對自己實施詐騙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甘某某已被自貢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