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11時20分許,資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巡邏二中隊接到報警:在資陽市雁江區碑大路口處,一輛電動車與一輛貨車發生碰撞,造成車輛受損、電動車駕駛人嚴重受傷的交通事故。
接到報警后,巡邏二中隊民警王建軍火速組織人員趕往現場處置。到達現場后發現,電動車駕駛人已被送往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搶救,一輛非法安裝了雨篷的川M號牌電動車,被碾壓在一輛渝D號牌重型柵欄式貨車的左前輪下,電動車上搭載的橘子和車輛碎片散落一地,貨車左側車身旁邊地上留有部分血跡。民警隨即對貨車駕駛人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測試結果為:0mg/100ml,未飲酒),詢問了事發經過,走訪了現場圍觀目擊群眾,并對事故現場進行了仔細勘查。
經查,貨車駕駛人劉某,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持有“B2E”型機動車駕駛證。據了解,當天上午,劉某駕駛貨車由碑記往重慶方向行駛,當車行駛至碑大路口處時,與一輛非法加裝了雨篷、搭載著兩箱橘子左轉駛入路口的川M號牌電動車發生碰撞,由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黃某,女,資陽市雁江區豐裕鎮人)未佩戴安全頭盔,黃某頭部及身上多處受傷嚴重。事故發生后,劉某隨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
勘查完現場后,民警隨即趕往第一人民醫院查看傷者情況。據醫生介紹,黃某右側額頂顳部硬膜下血腫,少量蛛網膜下腔出血,肺挫傷,左側多肢肋骨骨折等,傷情較為嚴重,目前仍在住院治療。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資陽交警提醒廣大市民朋友:電動車(摩托車)非法加裝雨篷后,會導致車輛行駛時穩定性差,駕駛員視線不良等交通安全隱患,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駕駛電動車(摩托車)出行時,要正確佩戴好安全頭盔;車禍猛于虎,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李鳳潔 四川法治報記者吳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