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殷鵬
10月19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今年以來,內江市通過一系列專項行動,依法處理一批違反相關環境法律法規的排污企業。截至目前,當地已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905人次,檢查企業794家次,下達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122份,處罰金額547.797萬元,并于近日公布了一批環境行政處罰典型案例。
東興區
兩次采樣均超標,電鍍廠涉嫌犯罪
內江市東興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中發現某電鍍廠涉嫌違法排污,于2019年12月25日和2020年1月3日先后兩次委托第三方監測公司對該廠綜合廢水排污口進行了采樣監測,根據監測報告數據顯示,該廠綜合廢水排污口監測因子均已超標,其中包含有重金屬污染物嚴重超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內江市東興生態環境局就該廠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查封了相關廠房及設備設施,并報批東興區人民政府提請關閉,該廠于2020年6月15日正式關閉。并將該廠超標排放重金屬污染物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行為移送公安機關,并積極配合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隆昌市
塑料軟管有蹊蹺,夜間偷排還是遭
2020年1月16日晚23時許,內江市生態環境局聯合隆昌市執法人員在對某化工有限公司開展執法突擊檢查時發現,其制水車間沉淀池底部到廠區圍墻外連接有一根塑料軟管。隨后,執法人員連夜對這家企業展開進一步調查,查明其在1月16日清理一次制水車間沉淀池時,未對里面沉淀物進行妥善處置,當班工人黃某于當晚22時30分開始將清理出的約1噸泥沙類沉淀物用抽水泵通過塑料軟管抽到廠區外雨水溝,排入三江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二款的規定,結合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相關文件要求,隆昌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向水體排放廢棄物的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2萬元,并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威遠縣
通過灌注逃避監管,食品公司被罰39.53萬
2020年5月24日內江市威遠生態環境局對某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利用管道水泵等將生產廢水抽至廠界外土坑(土坑無防滲措施)。內江市威遠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和第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對該公司處以39.53萬元的行政罰款并移送公安機關。
省生態環境廳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