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警執行職務時
絕大多數群眾都表示理解與配合
但存在少數人,法律意識淡薄
為逃避處罰,無理取鬧
甚至和交警蜀黍“動手動腳”
結果可想而知
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情況吧
案件起因
10月14日晚,峨眉山景區交警大隊民警帶領輔警在東湖路(小地名:有鹽有味)處設臨時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
15日凌晨1時許,一男子駕駛車牌為“川LMxx97”的白色小型轎車行駛至檢查點前20米處突然停車。
案件詳情
民警發現該車異常,隨即上前檢查。在檢查時發現駕駛員有酒駕嫌疑,并要求該車駕駛員下車進行酒精測試。
在下車步行至檢查點時,隨車一名女子情緒激動,搶奪了執勤輔警的酒精測試棒,對執勤輔警進行謾罵和推搡,并用酒精測試棒打向執勤輔警。執勤民警立即口頭傳喚該女子到辦案區接受調查,該女子拒不配合。
經多次警告無效后,執勤民警將該女子強制傳喚至警車內進行約束,期間,該女子依舊拒不配合且不停用手扇打執勤民警的頭部,隨后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將該女子強制傳喚至轄區派出所。
目前,該女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具體結果請等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