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10月20日電 據四川省政府官網消息,10月19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發(fā)布《關于建設德陽繞城南高速公路項目有關事宜的復函》《關于建設資中至銅梁(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有關事宜的復函》,原則同意德陽繞城南高速公路項目、資中至銅梁(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采取“建設—運營—移交”(BOT)方式建設。
德陽市政府作為德陽繞城南高速公路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應依法承擔政府監(jiān)管責任,負責組織開展項目核準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資人選擇有關工作。資陽市、內江市政府作為資中至銅梁(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應依法承擔政府監(jiān)管責任,負責組織開展項目核準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資人選擇有關工作。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應依法承擔行業(yè)管理責任,依法監(jiān)督項目投資人招標等活動。四川省發(fā)展改革委等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加強對項目的監(jiān)管和協調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