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人民法院給郭友瓊的答復意見書營山縣人民法院給郭友瓊的答復意見書

  郭友瓊承認,法院事后愿意就虛假案件一事給其提供2萬元司法救助金,但她今后不得再就此事向相關部門反映,影響相關部門正常工作,但郭友瓊并沒有領取這筆資金。10月20日,郭友瓊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的訴求是除了對女兒進行精神損失賠償外,辦理這起虛假案的法官也應對女兒賠禮道歉,同時也希望法院調查這起虛假案件的真相,追究相關辦案人員的責任

  10月20日,營山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張翼秋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初接到敖某蘭母女二人反映的情況以及營山縣人民檢察院的《再審檢察建議書》后,法院立即啟動調查程序展開核實,最后撤銷了原裁定書。

  張翼秋表示,原裁定書當年作出之后,并未送達給雙方當事人,也沒有流入社會,沒有對當事人的生活造成實際影響。事后,當年辦理本案的法官于某某因為此事被法院書面誡勉談話,此外,法院還已責令其辭去專職審委會委員,暫停員額法官辦案

  [記者調查]

  虛假案件發生前,

  兩人曾分別向法院提起過離婚訴訟

  那么,這起虛假案件到底是怎么發生的呢?

  紅星新聞記者走訪發現,在這起“同居關系析產糾紛”虛假案件發生時,“原被告”雙方當時都有各自的家庭,但他們確實互不認識。而巧合的是,兩人此前都曾各自向營山縣人民法院提起過離婚訴訟。

  敖某蘭今年35歲,還有一個妹妹,已經成家。郭友瓊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因為大兒女敖某蘭小時候患過小兒麻痹癥,身體不好,為人老實,“我們就想到把她留在身邊,結婚了我們一家人就一起生活,也可以照管她”。

  2005年前后,經人介紹,敖某蘭跟劉某相識不久便一起同居生活,后生育一子,2011年12月1日,兩人辦理了結婚證。但讓人意外的是,兩人在領取結婚證兩個月后,敖某蘭就去營山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原因是劉某打了敖某蘭。

敖某蘭的結婚證顯示,2011年12月1日與丈夫劉某領取結婚證敖某蘭的結婚證顯示,2011年12月1日與丈夫劉某領取結婚證

  郭友瓊出具的一份派出所接處警登記信息顯示,2012年2月7日下午,郭友瓊報警稱其女兒與女婿打架,經查,敖某蘭叫丈夫劉某送她到場鎮上開門賣衣服,劉某因在打麻將不愿意送,后雙方發生抓扯,劉某對敖某蘭進行毆打,致敖某蘭額頭、左手、右腳受傷。民警到達現場對雙方進行了調解。

  郭友瓊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時女兒還懷有身孕,在女婿動手打女兒的事情發生后,女兒便去法院遞交訴狀起訴離婚。調解筆錄顯示,2012年2月9日,經過營山縣人民法院調解,雙方和好。但在之后的幾個年頭里,敖某蘭又曾先后兩次向營山縣人民法院起訴過離婚,但法院未準予二人離婚。

  10月20日,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敖某蘭說,丈夫多次打自己,還經常賭博,曾借過高利貸。敖某蘭說,自己現在沒打算跟丈夫離婚,丈夫現在在外面打工,平時也經常在聯系自己。

  敖某蘭說,丈夫后來也知道自己和羅某的“同居關系析產糾紛”案一事,這件事對自己的生活和精神影響很大。在“同居關系析產糾紛”發生時,自己當時和丈夫在一起生活,根本不可能和他人同居,而自己也從未向法院遞交過訴狀。

  作為這起“同居關系析產糾紛”虛假案件的另一位當事人,在案件發生之前,羅某也曾向營山縣人民法院提起過離婚訴訟。羅某的父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2012年前后,兒子當時和兒媳因家庭瑣事鬧矛盾,曾請律師去營山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自己得知此事后,很快就讓律師撤訴了,勸和了兒子和兒媳兩個人。

  羅某的父親也很驚訝,兒子為何會卷入這樣一起莫名其妙的案件里。

  對于這起虛假案件為何會發生,營山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張翼秋表示,因為時間過去太久了,已找不到當年的監控記錄,無法查清當年遞交訴狀的具體情況,他們也找辦案法官于某某了解過情況,但對方表示時間過去太久,記不清楚當年的細節了。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