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建平 本報全媒體記者 羅孝偉
多人合謀盜挖砂石“發家”后,不斷網羅社會閑散人員,逐漸形成犯罪團伙,尋釁滋事、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槍支……近日,經過縝密偵查,遂寧市公安局河東新區分局搗毀了一個惡勢力犯罪集團,抓獲的18名犯罪嫌疑人均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組團深夜盜挖大量砂石
據遂寧市公安局河東新區分局通報,2017年7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嚴某某邀約吳某某、嚴某,共同到遂寧市河東新區水寨門村一處河堤邊的農田里盜挖砂石。
4人商議決定,由嚴某出資請貨車拉頁巖鋪路,將水寨門村的便道與農田連通,以便機械和貨車能夠進入農田挖砂。然后,4人組織挖掘機將農田表面的土壤掀開,盜挖土壤下面的連砂石變賣。
2017年11月,路鋪好后,4人正式開始非法采礦。他們每次都是晚上11時許開始盜挖砂石,一直持續到次日凌晨5時左右離去。“4名犯罪嫌疑人中,嚴某占股百分之五十,嚴某某、吳某某、嚴某3人平分余下的百分之五十利潤。”辦案民警介紹。為了保證盜采砂石的非法活動能夠順利進行,經嚴某同意后,吳某某等人先后召集多名社會閑散人員參與犯罪,負責收錢、看場子和望風等。
經查,從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嚴某某、吳某某、嚴某組織多名社會閑散人員,在位于遂寧市河東新區水寨門村的農田里非法采挖連砂石,導致該處的農田遭到大面積破壞,后經遂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認定,被非法破壞的農用地面積為20余畝。經第三方權威公司測量鑒定,該犯罪團伙的開采量為4萬余立方米。
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
隨著該犯罪團伙的不斷擴大,吳某某、嚴某某等人漸漸不滿足于盜挖砂石的“生意”。
2017年10月7日,吳某某、嚴某某等人來到位于水寨門村的遂寧至蓬溪快速通道工地,阻攔挖機作業,并揚言稱如果不讓他們做工程,就把施工現場的挖機砸了。
施工方報警后,民警趕到現場,吳某某等人已離開。待民警離開,吳某某電話邀約嚴某、何某等人手持獵刀返回工地毆打施工人員。
為了維系犯罪組織,嚴某、吳某某等人專門從“工作經費”中抽出一部分錢來購買毒品,長期提供冰毒、麻古和吸毒場所供其手下的社會閑散人員吸食毒品。
2018年至2019年3月,吳某某長期持有一支銀色仿64式手槍。2019年3月,吳某某將槍支借給杜某某,后杜某某經吳某某同意,用槍支從毒販手中換得冰毒。隨后,該槍支在遂寧市范圍內轉手多人,社會危害極大。2019年4月,遂寧市公安局河東新區分局民警在永興鎮將犯罪嫌疑人謝某抓獲后,成功將該槍支查獲。
涉惡團伙18名成員落網
就在李某、嚴某、吳某某等犯罪嫌疑人為非作歹時,警方已掌握了該團伙的累累惡行。
2019年11月,遂寧市公安局河東新區分局根據前期掌握的情況,抽調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調查吳某某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專案組迅速排查出2017年10月7日涉嫌尋釁滋事的犯罪嫌疑人,掌握了吳某某、嚴某等人組織社會閑散人員非法占用農用地的大致時段。“當時,我們掌握到部分嫌疑人因其他犯罪已被判處有期徒刑,正在監獄里服刑。于是,我們立即趕赴相關監獄,對相關嫌疑人進行審訊,收集證據。”遂寧市公安局河東新區分局相關負責人說,根據審訊情況,結合進一步調查分析,專案組很快便掌握了吳某某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組織架構和分工情況。
掌握大量證據后,專案組逐一收網,李某、嚴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網。至此,這個以李某、嚴某、吳某某等人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被遂寧河東警方成功摧毀。
近日,遂寧市船山區法院對嚴某、吳某某等人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犯非法采礦罪、尋釁滋事罪等一案進行公開審理并宣判,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1年8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8萬元至70.8萬元不等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