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卡”行動啟動
重點整治金融行業、通訊行業
“當前,銀行卡、電話卡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數量多,違法辦卡販賣現象突出,違法辦卡販賣人員逐漸形成區域化、職業化發展趨勢,亟需各級各部門開展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據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這一情況,今年10月10日,國務院、公安部組織召開會議部署在全國開展的專項行動,即為“斷卡”行動,本次專項行動不設時限。
“開展‘斷卡(電話卡、銀行卡)’行動,是從根本上遏制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持續高發的最直接最有效途徑。”該負責人介紹說,此次“斷卡”行動,主要采取打擊、整治、懲戒三大舉措,打擊“兩卡”買賣鏈條上的所有違法人員,其中包括:開卡團伙(自行或者有組織前往開卡的人員,以及金融機構、運營商內部利用管理漏洞為開卡提供便利的“內鬼”)、帶隊團伙(誘騙或者組織他人辦理電話卡、銀行卡的團伙)、收卡團伙(主要是接收手機卡、電話卡、銀行卡的團伙)和販卡團伙(接收販賣全國各地電話卡、銀行卡)
“本次行動將重點整治‘涉案’兩卡較多的開辦地、戶籍地及‘涉案’兩卡的中轉地。”該負責人介紹說,整治的重點行業包括金融行業(主要包括各銀行網點、第三方支付機構,很多單位為了業績放松開戶限制,成為開卡團伙心中的“圣地”)、通訊行業(既包括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虛擬運營商,也包括他們的代理渠道、線上銷售渠道等)。
30余人上榜
遂寧公布首批懲戒人員名單
“此次,遂寧對外公布了首批懲戒人員名單,共有30余人。這些人員主要存在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出租、出借、出售手機卡,且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造成損失的失信用戶。”該負責人介紹說,凡依法被列入懲戒名單的“違法失信人員”,會暫停其5年內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和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開立新賬戶,實施每家基礎運營商只保留1張電話卡,5年內不得辦理手機卡入網業務的懲戒措施。這意味著,相關個人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和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在淘寶等第三方快捷支付購物等,同時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寶等收發紅包和掃碼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