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遂寧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身份證有遺失經歷、前期電話卡或者銀行卡有異常情況的群眾,一定要抽空去銀行和通訊運營商查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電話卡或者銀行卡存在,及時舉報銷戶,以免被當做“違法失信人員”進行打擊、懲戒,影響個人生活。另外,出售自己的電話卡、銀行卡,很有可能會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將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全媒體記者 賀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