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人王燦,最近又因吃霸王餐“進去”了。

  去年7月14日,他曾在眉山一酒吧消費了香煙酒水后,無故拒絕付費,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四日。事發次日是其小女兒兩歲生日,原本的生日聚會也因他而取消。在拘留結束后,他仍沒有“收手”:自去年10月以來,僅他吃霸王餐等有報警記錄作證的,就有10次。

  最近的一次,發生在今年10月18日,王燦在眉山一商城吃燒烤和請街頭藝人演唱多首歌后拒不付費。對方報警,民警趕來將其帶回派出所,他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拘。第二天,王燦在看守所里度過了自己35歲的生日。

  面對紅星新聞記者的采訪,王燦竟稱今年吃霸王餐是因為“妻子在結婚前被他人強奸過,今年又出去耍,有時不接自己電話,自己心里難受才這樣做。”對于他的說法,其父表示他在撒謊,兒媳人很好。

  10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眉山當地警方獲悉,據不完全統計,從2018年至2020年10月,王燦吃霸王餐有報警記錄作證的達30余次,其中多次被警方拘留。

  家屬介紹,王燦并沒有精神類疾病,那么他為何長期四處吃霸王餐“上癮”,屢拘不改呢?心理學專家表示,王燦可能有心理方面或人格方面的障礙,才會以這種有別于常人的方式來滿足自己。

↑說起吃霸王餐的事,王燦低了頭↑說起吃霸王餐的事,王燦低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