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上,西昌市還發布了森林草原防火考核細則及獎懲辦法,2021年1月1日執行。按照《防火條例》的規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鄉(鎮)政府、街道辦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納入林業工作進行目標績效考核。群眾發現違規野外用火者第一時間舉報并經核實的獎勵1000元,群眾發現縱火者第一時間舉報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偵破的獎勵2000元。
據悉,西昌市的目標任務是全面實現年度不發生人為重特大森林火災、不發生撲救人員傷亡的目標;實現受害森林面積控制在0.5‰以下、火案查處率達到95%以上的工作目標。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