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楊某某、覃某某為增加其飯館收益,在人數分別為143人和224人的兩個微信群內(群內多為學生)散布“轄區某學院有學生出現疑似新冠肺炎,現在學校只能進不能出”的謠言。新區在校大學生有兩萬余人,該謠言在學生之間迅速傳播,對社會公共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經查證,眉山天府新區并沒有人感染新冠肺炎,也未有人出現疑似新冠肺炎癥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眉山天府公安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楊某某、覃某某處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