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靜 李錦媛 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一段和諧融洽的婚姻是每一位女性對愛情的最高期許,然而現實有時卻不那么美好。近日,一起家暴案件塵埃落定,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對施暴人黃某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

  案情回顧:丈夫家暴致妻子輕傷獲刑十個月

  黃某和程某是2019年4月結婚的重組家庭,兩人均與前妻(前夫)育有子女。雖然之前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但程女士依舊對新生活充滿美好期待。結婚初期,兩人都非常珍惜這段婚姻,生活融洽。然而,隨著相處,黃某性格中的缺陷慢慢暴露出來,在一次因家庭瑣事的爭吵中,黃某對程女士動了手。程女士明白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道理,但因為考慮到重組家庭的不易,加上黃某事后認錯態度良好,她對這段婚姻仍抱有期待,認為只要度過磨合期就好了。

  但沒想到,自己一次的選擇隱忍,對方竟開始得寸進尺。此后黃某因各種原因借口對程女士進行打罵。慢慢的,黃某又因為內心的不信任,擔心程女士與前夫舊情復燃,開始限制程女士使用手機和出行自由,而程女士在這種家庭暴力下對黃某越來越恐懼。

  2019年9月11日晚10時左右,從外地打工回家的黃某因為敲門無人應,氣憤之下,打爛家中窗戶翻窗進屋,并將屋中的程女士踢倒在地,質問其為何不開門,在程女士表示剛去看了孩子才回來,原本就懷疑程女士與前夫舊情復燃的黃某一下爆發,開始對程女士拳打腳踢,并搶走其手機防止程女士與外界聯系。次日,黃某使用手機打車軟件帶著程女士前往外地。期間,程女士向司機求助。善良的網約車司機收到求助之后趁黃某下車將程女士帶回成都報案。經鑒定,程女士腦部損傷為輕傷一級,體表損傷為輕微傷。黃某的家暴行為已構成犯罪。

  接到報案后,當地警方積極開展工作。2019年12月,經公安機關多次聯系,身在外省的黃某打電話表示會主動回成都投案,而后他如實供述了相關罪行。

  “我準備和他離婚,希望依法處理。”在庭審現場面對檢察官的詢問,程女士的態度十分堅決。她身上的傷經過修養已經好了大半,但精神還沒從家暴的陰影中走出來。最終,黃某為他的暴力行為付出了代價,因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檢察官提醒:遭遇家暴,不要選擇沉默

  近年來,家暴案件時有發生,由于家暴案件中施暴人與受害者關系的特殊性加上受傳統“家丑不外揚”觀念影響,大多數家暴受害者在遭受暴力之后往往選擇沉默,忍氣吞聲。徐州有一位老太太在婚后遭遇了四十多年的家暴,直到七十歲才在子女的支持下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離婚。

  受害人的沉默助長了施暴者的氣焰,往往等到曝光在公眾視野時已經演變成嚴重的刑事案件。記者在中國裁決文書網輸入“家暴”關鍵詞發現,近年來,四川省有67例與家暴有關的刑事裁判,不少家暴受害人在長久的暴力行為中忍無可忍,實施了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行為,最終釀成悲劇。

  檢察官提醒大家:面對家庭暴力行為,必須堅決說“NO”。一旦發現家暴行為應迅速向公安機關報案,積極保存證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此外,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