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袁城霖

  10月29日,達州市紀委監委曝光7起“清塘凈水”專項整治查處的典型案例。

  1。原達州市國土資源局通川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鄭中潤等人在山坪塘整治項目中收受現金、不認真履職的問題。2017年1月,原達州市國土資源局通川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鄭中潤,通川區自然資源局土地統征儲備整理中心主任王震山、副主任鄧偉、工作人員胡建,通川區水務局干部李仕平等人在參與山坪塘整治項目驗收過程中,履職不到位,未按規定進行全覆蓋檢查驗收,鄭中潤收受承建商所送現金2.2萬元,胡建收受承建商所送現金0.3萬元,鄧偉收受承建商所送現金0.25萬元。2020年9月,鄭中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胡建、鄧偉、王震山、李仕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2。達川區水務局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原副主任楊新運收受現金涉嫌犯罪的問題。2015年至2020年,達川區水務局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原副主任楊新運,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小型農田水利重點項目的建設、驗收和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收受項目承建商所送現金共計38萬元。2020年9月,楊新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款已收繳,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萬源市原白羊鄉大地坪村支部書記方統平、村委會主任李慶忠弄虛作假、履職不力的問題。2016年3月,在萬源市原白羊鄉大地坪村山坪塘維修整治工程竣工驗收工作中,時任白羊鄉大地坪村支部書記方統平、村委會主任李慶忠,履行職責不到位,在未組織對該村山坪塘維修整治工程進行初步驗收的情況下,編造虛假驗收資料,并在報送的驗收資料上簽“驗收合格”意見,導致該村山坪塘維修整治后一直不能正常蓄水,無法正常投入使用。2020年10月,方統平、李慶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宣漢縣馬渡關鎮原水利站站長李小華、長灘村黨支部書記劉勇履職不力的問題。2019年8月,宣漢縣以工代賑辦下達馬渡關鎮長灘村易地扶貧搬遷配套基礎設施補助資金,用于新建該村3、4組飲水工程。馬渡關鎮原水利站站長李小華、長灘村黨支部書記劉勇違反工作紀律,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監管、驗收職責,導致該村人飲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9月,李小華、劉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大竹縣柳城溪水務站原副站長馮平利用職務之便套取山坪塘補助資金的問題。2014年至2017年,馮平利用任大竹縣柳城溪水務站副站長的職務便利,虛報整治石河鎮爐山村、寶華村山坪塘11口用于套取財政補助資金。2020年9月,馮平受到降級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6。渠縣拱市鄉原黨委書記郝毅收受現金、不認真履職的問題。2017年,渠縣拱市鄉原黨委書記郝毅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插手該鄉扶貧工程項目,收受承建商蔣某所送現金并接受宴請。同時,郝毅在高灘村扶貧項目實施過程中,未正確履職,濫用職權導致高灘村2017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中有2口蓄水池至今未修建。2020年10月,郝毅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7。開江縣水務局水資源管理股股長易祖紅等人履職不力、收受現金的問題。2016年11月,在開江縣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項目建設中,縣水務局水資源管理股股長易祖紅、縣水務局原紀檢組長肖大國、縣財政局黨建辦主任牟達勇、縣水務局工作人員趙大艷在參與部分項目選址工作中,履職不力,并分別收受項目承建商所送現金。其中,易祖紅收受現金1100元,肖大國收受現金1400元,牟達勇收受現金1100元,趙大艷收受現金600元。2020年9月,易祖紅、肖大國、牟達勇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趙大艷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