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但是,其中一方突然單方面宣布“下車”,

  這可怎么辦?

  10月29日,記者從德陽市旌陽區法院獲悉,近日,該法院審結一起因男方婚外情導致的離婚糾紛案,最終判決解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并判令男方向女方支付損害賠償金5000元。

  男女雙方于2005年初經人介紹相識,并于2005年6月在綿陽市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雙方因家庭生活瑣事發生矛盾,常年分房生活,女方于2017年1月搬離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房屋。在分居生活期間,男方與其他女性保持不正當的男女關系。男方為無業人員,月收入約為一千余元。現女方要求解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并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10000元。

  法院裁判,婚姻關系的存續應以夫妻感情為基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分居生活時間較久,應當認定原被告之間的夫妻感情已無和好可能。因此,對于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應予以解除。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不背叛婚姻不僅是傳統美德,也是法定義務。對婚姻不忠實,是難以容忍的不誠信,它不僅破壞了夫妻關系,拆散了家庭,而且敗壞了社會風氣,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本案中,女方以男方存在對婚姻不忠實的行為為由,而起訴離婚,并請求損害賠償,旌陽區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在具體數額的確定上,應考慮到男方的過錯程度、表現、當地的生活水平以及雙方的收入情況等因素,據此旌陽區法院酌情判令男方向女方支付離婚損害賠償金5000元。